“梦特娇”状告国内两公司侵犯商标使用权

来源: 京华时报 评论 0 条 2004-12-17 10:40:03
    认为国内公司侵犯自己的商标使用权,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,法国“梦特娇”将其告上法庭。昨天,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  原告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的律师称,作为“梦特娇(香港)发展有限公司”中国总代理、总经销商的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梦娇服装有限公司,在广州、北京等地销售“梦特娇”服装。两被告不仅在服装上突出使用“梦特娇”字样,并使用与原告图形注册相近似的商标。因此,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,同时其商品的包装、装潢、标签等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  被告律师称,被告只是经法国大卫伊立斯有限公司的许可,将其合法注册的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许可“梦特娇(香港)发展有限公司”使用。同时认为原告商品的包装、装潢、标签不具备独创性,不存在仿冒行为,不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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