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明珠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

来源: 东方早报 评论 0 条 2004-12-16 16:51:14
    近日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悉,2004年中国驰名商标的评选结果已经揭晓,“东方明珠”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,上海东方明珠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也由此成为全国62家获此殊荣的唯一一家沪上企业。

 

     上海东方明珠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注册资本9.63亿元,总资产53亿元,净资产30亿元。近年来,上海东方明珠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斥资16亿元,投资电视媒体、平面媒体、有线网络、新闻网站和移动电视,目前公司基本形成了以媒体广告、旅游娱乐、信息传输、产业投资为主的四大产业。

     东方明珠集团办公室的陈路介绍说,11年的发展铸就了“东方明珠”品牌的知晓度和美誉度,“东方明珠”已成为全国文化产业领域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之一。“今年年初,作为品牌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(集团)公司把申请认定商标作为2004年的又一项重点工作,经过努力,获得了中国商标的最高荣誉。”陈路说。

     据悉,这次商标评选,全国有62家商标入选。“东方明珠”目前的无形资产评估是51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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